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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記者 許琛 許諾
  “新華視點”記者 劉宏宇 武衛紅
  4日上午,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回應廣州市路內停車熱點問題。會上該協會公佈,咪表停車位每天利潤僅為1.1元,引發社會公眾一片嘩然。業內人士、政協委員紛紛質疑咪表停車利潤、財政繳費、經營權等問題。
  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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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過程違背相關規定
  目前,廣州市6000多個市政道路停車泊位,是由廣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和廣州電子泊車管理有限公司經營。這兩家公司與廣州市政府之間是怎樣的關係,至今仍是一個謎。
  記者在廣州市工商局查詢後發現,廣州電子泊車管理有限公司的兩大股東之一為“廣州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正是廣州市城投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廣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東為6名自然人,暫時無法證實與廣州市城投集團的實際關係。
  “在2011年10月的招標過程中,廣州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廣州電子泊車40.8%的股權,而廣州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又是招標人廣州市城投的全資子公司,這顯然違背了我國招投標法關於‘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投標’的規定。”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說。
  曹志偉認為,既然咪表停車收費的每天的利潤僅有1.1元,而且兩家咪表公司都不願意乾,那就應該讓真正想做的人來做,生產咪表和IC卡不是什麼難題。
  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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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被“飆高”
  有業內人士認為,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副會長潘國璠的計算方法“飆高”了總體成本。其稱經營成本為9600元,而根據今年年初廣州市物價局發佈的監審報告,廣州市一、二、三類地區的路內停車位成本分別為每車位每年5640元、5532元、3444元,包括上繳財政的費用及人工費等經營成本。廣州政協委員曹志偉也質疑9600元的成本太模糊,應公佈具體的組成部分。
  潘國璠稱:“停車場行業屬於勞動密集型產業,人工成本較高,每10個泊位需要用工2至2.5人,每人月工資超過4000元。”
  但物價局的報告稱:“職工人數應按照停車場實際情況和行業平均水平綜合確定,配員比例為50個車位以下的停車場1∶10;51-100個車位的1∶15;101-200個車位的1∶20……”
  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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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被“貶低”
  此外,潘國璠稱“每個停車泊位每月收入1200元”,意味著一個車位每天收入近40元。而廣州市現在一類地區的收費標準為白天15分鐘4元,夜間15分鐘1元。業內人士稱,大部分的停車時間存在疊加,這會大大增加咪表停車位的收費。
  今年8月,廣州才實行了一類地區16元每小時的停車價格。此前,一類地區按每半小時4元收取,如果車輛停放了1小時35分,則會被收取兩小時的停車費,說明很多停車的收費時間存在疊加。因此,實際單個停車位停車時間每天遠不止24小時。
  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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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潤率前後打架
  實際上,在該協會發佈咪表年利潤之前,早有媒體、政協委員算過這筆賬。有媒體按每個咪表車位每年的管理成本2700元計算,加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和占道費,每年成本僅為7090元,一個車位每年利潤可達7310元,利潤率高達103%。
  該協會4日對外公佈年利潤率為2.82%。但記者檢索發現,就在今年,有咪表公司負責人親口承認利潤率為“百分之十幾,不算特別高”。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發佈一個泊位每天只賺1.1元的數據,讓所有人跌破眼鏡的同時,也讓這筆賬越算越糊塗。
  新聞追蹤
  質疑
  5
  近三成路段沒有繳費
  潘國璠在發佈會上說,廣州有約3.2萬個經營性路內停車泊位,需要向財政繳納相關費用的僅為1.7萬個市政道路的泊位。
  1.7萬個市政道路泊位包括6000個咪表泊位和約1.1萬個人工收費泊位,人工收費泊位只需向區財政繳納臨時占道費;而1.5萬個非市政道路泊位屬“非公共資源”,盈利或虧損都由道路產權人自負,不納入財政管養。
  專業人士質疑,即使1.1萬個人工收費的市政道路泊位只收取占道費,那收取了多少,去了哪裡?潘國璠回應這1.1萬個人工收費泊位收取的占道費具體多少,他不大瞭解,但是比6426個咪表的收費低。“占道費收取後大部分繳到區財政,有一部分未繳到。”他說原因有三,一是應繳但未繳;二是繳不出來,運營的成本和收入已經打平了;三是有些街道可能催得不夠緊。
  12月1日,廣州市審計局發佈審計報告,2012年廣州經營道路停車泊位的兩家公司合計有多達70條路段沒有道路自動收費停車泊位經營權收入的繳費記錄,而資料顯示,廣州市的咪表停車路段一共才211條,這意味著近三成路段沒有繳費。
  質疑
  6
  審計是否應完全介入
  為何只審計全市6426個咪表停車位上繳的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和占道費,而不審計未上繳部分呢?有部分媒體質疑,咪表公司占用的是公共資源,其賬目就應由政府部門審計,並接受人大監督。
  停車場行業協會回應稱,咪表車位是公共資源,但政府是監管者,不是直接經營者。現在對咪表經營權的監管、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徵繳工作由城投集團管理。“上繳給政府的部分受到監管,企業到底收入多少,沒有義務公開。這個提問本身就不是很科學。” 潘國璠說。
  對於停車場協會透露的“每個咪表車位每天利潤1.1元”的說法,審計局方面稱,此次審計只是針對廣州市本級201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時,發現咪表公司上繳財政費用不足等問題,並沒有針對咪表公司的收入和運營成本進行專項審計。至於日後是否啟動專項審計,市審計局表示,審計部門是按照審計法相關規定,圍繞財政資金開展審計工作,不涉及財政資金不審計。
  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列玉認為,停車場協會公佈的咪表利潤有點不符合公眾的認知,“無論該協會公佈的利潤是高是低,都應由政府部門介入審計,這樣的數據才有公信力,否則咪表公司自己做賬,很容易通過會計手法把費用做高、把收入做低”。
  許琛、許諾、劉宏宇、武衛紅  (原標題:政協委員:咪表公司不願乾讓別人來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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