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規定自公佈之mSATA日起施行。“規定”共十條,對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務和使用行為進行了規範,對通過即時通信工具從事公眾信息服務活動提出了明確管理要求。
  《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固態硬碟》(摘登)
  即時通信工具,是指基情趣用品於互聯網面向終端使用者提供即時信息交流服務的應用。公眾信息服務,是指通過即時通信工具的公眾賬號及其他形式向公眾發佈信息的活動。
  ■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按台東民宿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要求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後註冊賬號。
  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註冊賬號時,應當與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簽訂協議,承諾外接式硬碟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信息真實性等“七條底線”。
  ■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為從事公眾信息服務活動開設公眾賬號,應當經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審核,由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分類備案。
  新聞單位、新聞網站開設的公眾賬號可以發佈、轉載時政類新聞,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的非新聞單位開設的公眾賬號可以轉載時政類新聞。其他公眾賬號未經批准不得發佈、轉載時政類新聞。
  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可以發佈或轉載時政類新聞的公眾賬號加註標識。
  ■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從事公眾信息服務活動,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對違反協議約定的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視情節採取警示、限制發佈、暫停更新直至關閉賬號等措施。
  自媒體公眾賬號是否會被關閉?
  ——網信辦發言人答記者問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新華社記者採訪了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言人。
  問:《規定》出台後,微信公眾平臺中以發佈時政信息為主的自媒體公眾賬號是否會被關閉?
  答:《規定》的出台,將有利於規範公眾賬號的發佈行為。《規定》要求即時通信工具使用者無論以何種形式向公眾發佈信息,都應當遵守服務協議,遵守“七條底線”。同時,《規定》還對時政類新聞的發佈、轉載提出了要求。因此,自媒體公眾賬號是否會被關閉,取決於其是否依法依規發佈內容。
  問:有網民說《規定》將壓制言論,您怎麼看?
  答:恰恰相反,《規定》的出台有利於保護正當的言論自由。我們的網絡空間不能成為雜亂無序、充滿戾氣的空間。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允許謠言、暴力、欺詐、色情、恐怖信息傳播。自由和秩序是辯證的關係,任何個人的自由必須在法律的範圍內行使,不能突破底線,妨礙他人自由。
  問:有網民表示,在向一些移動即時通信服務提供者舉報不良信息時,遇到反覆舉報後卻未能得到有效處置的情況,《規定》對此有何要求?
  答:公眾如果發現舉報未能得到及時受理,可以直接向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管的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舉報。互聯網信息辦將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問:《規定》施行後,對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的群組、朋友圈等功能有何影響?
  答:《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公眾信息服務,是指通過即時通信工具的公眾賬號及其他形式向公眾發佈信息的活動。”群組和朋友圈具有私密和公眾雙重屬性。對用戶的私密社交行為,《規定》明確要求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保護用戶信息及公民個人隱私。對用戶通過上述功能向公眾發佈信息的公眾屬性行為,《規定》要求,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與用戶簽訂協議,用戶應按照協議約定遵守“七條底線”。新華社  (原標題:微信公眾賬號發時政新聞須取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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